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28
一、留学学校、留学课程的筛选
学生出国留学前,须与任课老师、系主任充分讨论,确定留学学校、留学修学科目以及回国后将要兑换的科目。留学修学科目必须和我院科目相对应,不对应课程回校后不予学分兑换。
对于层次不高、学科没有优势的留学学校,学院将不予签字推荐。
二、出国手续办理
办理出国手续前,学生须提供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必须包括:个人信息、计划留学学校、自费还是公费、国外修学的课程表、回校后计划予以学分置换的课程名称、回国后的未来学习计划。本人签字保证严格按申请书中内容进行留学修学。
申请须由系主任签字确认。
填写外事处留学相关表格。表格中需要系及学院领导签字的,学生必须提供个人保证签字、系主任签字的个人申请,待学院相关领导审查合格后签字后,才可送交外事处办理手续。
如有中途更换学校,上述材料须重新提交。不提交者,学院领导有权拒绝在回国学分转换申请书上签字。
三、返校手续办理
学生留学归国后,必须在
2
周内提交国外留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留学时间及留学国别和学校、留学时期所有学习内容、留学返校时间及收获、未来打算。留学报告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各
1
份,字数在
2000
字以上。
进行学分转换时,学生须提供出国前签字保证的个人申请、出国留学报告、国外留学成绩单,填写学分转换表格,系主任签字后,由学院领导签字,送交教务处完成学分转换。
对于实际修学科目和个人申请书预修科目不同者,确实属于留学学校原因的,需提供留学学校相关学院该学期课程表,系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后,再由学院领导签字。
四、出国留学手续签字流程
学生个人申请并签字
→
系主任签字
→
学院教务科签字
→
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
院长签字
→
外事处签字
→
教务处签字
本规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申请签字之前,将各种表格及留学规划word文件电子版发送至waiyuan2015@126.com)
外国语学院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