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
聊大外院【2017】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课程及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进行支撑的关键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及教学质量评价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教学情况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是完善与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 符合师范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基于师范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着眼于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以完善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为导向,依据课程在毕业要求中规定的能力和素养要求,基于基础教育的最新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明确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及各教学环节安排等。
2. 重视创新精神及解决基础教育教学问题能力的培养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根据学院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实践能力培养为主导,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注重教育思想和观念的创新、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在加强基础,因材施教的基础上,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相应能力的培养。重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的设计,加强对学生创新应用能力、解决基础教育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实践课程中不仅要有基础实践,还应安排综合性实践。
3.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注重相关课程间有机联系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既要注重学生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关能力的培养,同时还应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注意相关课程在教学内容、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有机联系和分工,以避免重复或遗漏。在不同平台模块课程之间、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之间,注重知识、能力的分层次、逐步深化和横向拓展。
二、 组织实施过程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由学院统筹规划,专业负责人组织协调,课程负责人主持制定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的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 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发生较大变化时,由学院组织召开专门的专业建设培训与学习活动,所有专业教师参加,详细介绍专业最新的人才培养定位与需求、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使教师清楚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位置及对毕业要求支撑的总体情况。
2. 在专业负责人的组织下,课程负责人组织本课程小组成员讨论本课程在整个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体系以及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确定课程内容;要注意本课程和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注意内容的前后衔接,重点突出。
3.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包括课程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考核方式、建议教材及参考书、课程目标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内容。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参考学院及学校的统一要求。
4. 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其中,新申请开设的课程须在提出开课申请时提交教学大纲。
5. 在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基础上,课程负责人组织修订后教学大纲的实施。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注意反馈意见,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6. 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时,在保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不断地适应课程改革和发展需求,积极进行改革研究,精选教学内容,经专业负责人批准,允许根据培养要求、教学内容的发展及每学年课程的达成情况做适当修订。
三、管理
1. 新开课、首次上课或在新大纲制定、修订后,应在课程组内学习新大纲内容,教师应在上课前及时掌握、熟悉或了解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或重新编写及解释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由专业负责人牵头,具体工作任务由课程负责人执行。
3. 学院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时,同时下达或说明教学大纲的使用要求, 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由学院督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大纲得以贯彻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