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以及《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
(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严格人员防控措施,做好复试场所清洁消毒,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加强工作期间健康检测。所有复试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并开展体温测量。
(三)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二、复试工作
(一)确定复试名单
按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复试内容
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
3.评分标准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随机抽取2-3道试题,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采用网络视频口头形式作答,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网络笔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全过程将被监控和录音录像,可随时调看考试笔试状态。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得体现考生姓名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未按照要求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复试准备
1.方案制定。学院重视网络复试工作,制定细化、可行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资格审核。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命题工作。学院指派专人出题,要求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避免出现机械性、记忆性复试题目。
4、设备准备。学院配备两名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具体工作:
1)提供三个单独的面试考场和一个备用考场。
2)面试考场须架设有线网,准备好交换机、路由器及网线等设备。保证考场内wifi无线信号良好。
3)每个面试考场准备以下设备:三台具有Win10操作系统和Chrome浏览器的笔记本电脑,并配置好360度摄像头与麦克风。
4)音箱一副、投影系统、摄像机一套、电池6块、打印机一台、打印纸三包、流量充足、电量充足的手机两部、插排若干等。
5)为每位面试考官准备签字笔2支、稿纸10张。
5、疫情防控。学院将安排专人给复试工作人员发送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做好登记。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6、面试演练。提前准备好考试设备,各复试小组开始演练,以保证正常工作。
7、服务及安全保障
积极做好考生服务工作。1)建立复试考生QQ群,专门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2)按时通知复试考生入群,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要求,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3)关注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4)要求复试过程中只能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开卷笔试除外)。
8、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复试过程中,接受所有考生对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召开复试工作会议。要求复试人员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笔试记录、面试记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调剂工作
(一)调入我校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办法
调剂生源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原则,结合研究方向按照差额1:2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巡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制度。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8029,邮箱:13969568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