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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育人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3〕78号)、《聊城大学勤工助学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洪月 党委书记;李维滨 院长

  副组长: 张超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孙哲 团委书记;郑顺姬 科研秘书;刘新成 辅导员;徐巧幸 辅导员

  秘  书: 钱晓琪 辅导员

  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22日

  (审核 钱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