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育人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3〕78号)、《聊城大学勤工助学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洪月 党委书记;李维滨 院长
副组长: 张超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孙哲 团委书记;郑顺姬 科研秘书;刘新成 辅导员;徐巧幸 辅导员
秘 书: 钱晓琪 辅导员
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22日
(审核 钱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