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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聊城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二次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聊城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二次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聊社科奖字[2009]1号文件的要求,我校由社科处负责申报。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由各有关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请严格按照聊社科奖字[2009]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评奖对象和时限”等组织申报工作,本次参评的成果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校机关分别由校办、党办组织审核、统计汇总并报送到社科处。
    三、申报社科成果评奖的作者,要填写《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申报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的人员分别填写《聊城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聊城市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及其《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连同成果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及评审费(著作每项100元,论文每项50元,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费为100元)一并报社科处。
    四、各单位在报送《评审表》的同时,要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汇总表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kyc@lcu.edu.cn,所有申报表格请到科研处网页下载(http://kyc.lcu.edu.cn)。
    五、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过期不候。
    六、评奖通知、评审表、实施细则等材料均可在“聊城理论在线”网站 www.lcllzx.cn下载。
 
联系人:石传静     联系电话:823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