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性,外国语学院根据聊大校发[2008]88号文件《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院教学条件,经学院集体研究决定,特制定外国语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校外学院进入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以及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的笔试和专家组面试。
2、主要依据学生个人志愿、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择优筛选专业分流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
3、学院专业分流及培养的工作日程,严格遵照《聊城大学专业分流及培养工作日程表》。
二、考核办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包括身体、心理和精神等疾病)。
3、专业基础较好,专业思想牢固。
4、学习勤奋,第一学年综合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占所就读专业的20%之前方可提出申请。
5、无违纪现象。
6、跨学院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见附件2。
7、通过学院的笔试和专家组面试、符合专业分流条件者,学院原则上同意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各个专业学习,笔试和面试有不及格的,一票否决。
【本办法已经于学院官网发布】
外国语学院
2017.5.10
附件1
外国语学院跨学院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万会
副组长:刘风山、李维滨
成 员:教授委员会、英语系骨干成员、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办公室电话:8238361
外国语学院
2017.5.10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