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跨学院专业分流、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笔试面试通知
为做好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根据《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聊大校发[2008]88号),《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聊大校发[2013]68号修订),依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安排,现将外国语学院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和跨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到英语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以及申请攻读英语专业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需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于7月9日上午7:30在西校外国语学院教学楼门厅集合,按照考试安排先行参加笔试一和笔试二,参加笔试和面试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自行准备考试用具(收听耳机,黑色中性笔及打草纸)。外国语学院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参考学生本人第一专业的学业成绩,拟定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务处网站公示为准。
二.笔试和面试安排
7月9日上午8:00—10;00,考试科目:听力(自带收听耳机,波段FM95.0)地点:1A-116教室
7月9日上午10:10—11:30,考试科目:综合笔试,地点:1A-116教室
7月9日下午2:30分,面试,地点:1A-116,1A-112,1A-108,1A-104,
7月9日上午8:00—10;00,考试科目:听力(自带收听耳机,波段FM95.0)地点:1A-112教室
7月9日上午10:10—11:30,考试科目:综合笔试,地点:1A-112教室
7月9日下午2:30分,面试,地点:1A-208,1A-204,
三. 其他要求
申请攻读英语专业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需签定面试告知书,跨学院专业分流的学生需提供目前所在学院开具的思想、表现情况鉴定书,注明有无受过处分。
请相关同学继续关注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网站。
外国语学院
2016年7月4日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跨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根据《聊城大学生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暂行),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外国语学院2016年跨专业分流工作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学有余力的全日制2015级本科生;
2、学生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作弊行为,未受过行政处分。
3、申请时学生已修课程(不含任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二、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领导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三、遴选内容
1、学生资格审查,是否为聊城大学全日制2015级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德行情况,有无违纪作弊行为或受过行政处分。
3、学生的学习情况,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0以上。
4、面试加笔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跨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四、接收限额
2016年英语专业接收名额为7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收名额为3人。原则上,英语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接收文科大类学生。
五、时间安排
1、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安排接收学生本人提交的专业分流志愿表。
2、7月9日上午8点-10点综合笔试,
7月9日上午10点10分-11点30分,听力测试,
7月9日下午2点30分面试,
成绩统计完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外院测试成绩,原专业成绩仅供参考。
六、遴选结果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结果报校教务处审批、公示。通过考核的学生,学院将据情安排授课和日常管理。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