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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根据聊城大学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对接学校招生工作督察组,全程指导复试工作。

(二)组织专家建立复试笔试、面试试题库。命题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命题人员、命题内容严格保密。

(三)组建复试小组,并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专业高职称、高学历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

 

 

外国语学院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接受调剂的相关条件如下:

1.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方向均接受调剂考生。其中,

1)“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仅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语言文学”方向仅接受日语语种的考生。

2)第一志愿为“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考生可以互相调入;第一志愿为“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考生,不可调入“日语语言文学”;第一志愿为“日语语言文学”的考生,不可调入“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各方向初试第二科目应为《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应的统考科目“203日语”或“201英语(一)”。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仅接受第一志愿为“国际中文教育”的调剂考生,且初试第二科目应为“201英语(一)”。

3.朝鲜语笔译专业接受第一志愿为“朝鲜语笔译”和“朝鲜语口译”的考生。

四、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学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地区国家线,且达到A类地区调入专业国家线,含单科和总分要求。

3.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专业对应语种应相同。专业学位考生不可申请调剂学术学位;不同类别学位考生之间不接受相互调剂。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其取得的本学科专业相关资质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

(一)复试条件与比例

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国家线”及相关专业、科目要求的调剂考生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考生的范围,按学校规定比例划定,具体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以学校公布的名单为准。调剂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的300%。

(二)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调剂考生复试拟于4月11-19日间进行。复试场地均设在聊城大学西校区1号教学楼内,具体时间安排请调剂考生关注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复试缴费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复试考生须按照各自考生类别和招生专业类别,按照学校提供的数额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缴费须通过聊城大学网页“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缴费,不接受其他形式收费。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等进行进一步核实。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5. 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每项考试满分分值100分,60分为及格,单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 专业笔试。各学科专业的专业笔试科目即《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2.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每名考生5-10分钟。

3.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利用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考查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每名考生15-20分钟。

4. 同等学力加试。进入复试范围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校专科考生、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即《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加试科目。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单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复试考生需要提交《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等,供学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安排

1. 复试考生需在学院报到现场签订《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2. 学院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分配专业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 复试笔试及面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均不得进入复试场;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考后密封,并由研究生教学秘书专门保管。

4.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督察员签字密封后,交招生工作处保存,招生学院备份留存3年。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4。

(二)总成绩排名

1. 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复试后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七、制度保障

(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学校复试工作督察员全程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考生身份、材料审核过程及复试过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如遇到违规违纪问题,考生可举报: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0635-8239267、8239388,邮箱:yzb@lcu.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

(五)复议制度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学院复试录取复议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635-8238737,邮箱:liufengshan@lcu.edu.cn。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