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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实有0个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是

  □否

  实有27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是

  □否

  实有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是

  □否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2.9.29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人次:54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二、《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性质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组织是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非营利性学生自治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组织宗旨

  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 组织指导思想

  学生会组织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想同学所想,为同学所求,解同学所需”的工作思路,“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工作方法,“谨慎、低调、务实、简朴”的工作作风,以“推进本领恐慌下的学习常态化,推进工作专业化,推进干部精英化,推进活动精品化”的“四个推进”战略举措,全面落实以“全面建设服务型、育人型学生会组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全面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以“思想政治引领、桥梁纽带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内部组织建设、创新创业创优”为主体,着眼于全面建设服务型、育人型学生会的“五位一体”科学构想,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群众性、政治性、先进性、自主性、时代性”建设,不断克服组织内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四条 组织基本任务

  (一)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风气,协助学院建设严谨积极的教学秩序,营造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发展同兄弟学院、校内团体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

  (六)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聊城大学校规校纪及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聊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会员的组成:

  凡取得聊城大学学籍的外国语学院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年龄、籍贯、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杈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有权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六)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七)会员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四)勤奋学习,刻苦锻炼,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所在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其职权包括:在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监督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听取、审议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召集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须由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团组织推荐,经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其职权包括:在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秘书长;批准任免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 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条  常设机构及执行机构的职权和运行机制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生会各部门是本会的具体执行机构,实行主席团集体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具体执行主席团作出的各项决议,对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各部间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务实高效,在主席团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下设置六个部门:秘书处、创新实践部、学习发展部、权益服务部、媒体宣传部、文体活动部。

  一、主席团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全面主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2.负责拟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工作;

  4.主持召开各项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及全体会议,强化学生会作风建设;

  5.协调主席团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传达工作部署,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完成学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秘书处职责:

  (1)综合工作:服务团委,协助老师处理学院事务。安排团委日常值班工作与日常接待工作,定期制定并更新团委值班表。同时,负责学院重要文件的起草与修订,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

  (2)总务工作:统筹活动,协助主席团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与人员安排,同时协助其他部门举办活动,做好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3)档案工作:负责外国语学院学生档案的收集,审核,保管,以及转递工作,同时负责学院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档案管理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二)创新实践部职责:

  (1) 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假期挂职锻炼活动,开展创新实践类活动。

  (2)定期面向学院学生,组织开展各类创新性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积极落实期中及寒暑假社会实践的准备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寒假和暑期社会实践的评比和总结工作。

  (3)定期对学院学生进行思维创新培训,搜集创新实践类比赛信息,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积极开展实践内容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同时与各部门保持密切配合,共同致力于创新创业赛事的发展。

  (三)学习发展部职责:

  (1)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负责同学们的上课及自习情况考勤,督促全体同学自觉主动学习。利用教学楼小黑板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举办知识竞赛、学习沙龙、学习经验分享会等,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各类知识讲座、报告会等。

  (3)开展课堂笔记、读书笔记评选活动以及有利于学生学业发展的特色活动,在无形之中让同学们养成多读书、多记录、爱学习的习惯。

  (4)关注考研、四六级英语考试等各类文化考试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四)权益服务部职责:

  (1)服务师生,做好失物招领相关工作,及时宣传学校内相关权益活动,同时负责举办权益维护、权益面对面等系列活动,在学院内部营造良好的权益服务氛围。

  (2)及时组织、参加校院权益交流会,加强与班级同学的沟通交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各种渠道,汇总学生生活中关于学院内政策、物业、餐厅、浴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回复学生处理结果。

  (五)媒体宣传部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活动的宣传,沟通院、校间的新闻稿件及活动宣传情况,并通过外宣积极联系校外主流媒体,传递学院活动信息。根据形式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的组织,宣传学院的精神风貌和学风建设。

  (2)负责撰汇总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及学院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精准、如实为外界呈现外国语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3)负责运营学院官方公众号和学院官网,及时同步院内各项事宜、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全院取得的各项优秀成果等。

  (六)文体活动部职责:

  (1)负责传达学院和学校下达的晚会及才艺比赛通知,筹备各种才艺比赛和晚会。为外国语学院学生的日常生活增添更多色彩,提高学生能力,全面发展学生素质。

  (2)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开展大量的形式活泼、内容多样、意义深远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将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的体育活动介绍给大家,使其在校内推广发展起来。

  第十一条  基层组织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团组织、校级学生会指导。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各年级班委会是学院学生工作的基层组织,受院团委具体领导。

  本会积极加强与班委会的沟通、交流,进行活动预告和信息反馈,支持班委会在其职能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反映各班实际需要。应班委会要求,本会应当给予其适当协助和配合。

  班委会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受其监督。班委会不能履行职责时,全班同学可以经过民主程序罢免或改选。班委会设班长一名、团支书一名,权益委员一名,其余班委组成由各班自行决定。

  班委会实行班长、团支书责任制,负责班内日常工作。

  班委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协助院团委、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等方面为班级同学提供服务。

  (三)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学院、学生会等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独立开展班级工作,进行班级内部管理。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的遴选的条件及程序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的退出的条件及程序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十四条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十六条 述职评议制度

  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修改,由主席团提议并组织起草修正案,修正案应提交院团委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为一个月。公示期届满,由主席团提请学生代表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全面主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2.负责拟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工作;

  4.主持召开各项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及全体会议,强化学生会作风建设;

  5.协调主席团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传达工作部署,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完成学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

  秘书处

  4

  1.综合工作:服务团委,协助老师处理学院事务。安排团委日常值班工作与日常接待工作,定期制定并更新团委值班表。同时,负责学院重要文件的起草与修订,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

  2.总务工作:统筹活动,协助主席团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与人员安排,同时协助其他部门举办活动,做好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3.档案工作:负责外国语学院学生档案的收集,审核,保管,以及转递工作,同时负责学院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档案管理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3

  媒体宣传部

  4

  1.负责全院各种活动的宣传,沟通院、校间的新闻稿件及活动宣传情况,并通过外宣积极联系校外主流媒体,传递学院活动信息。根据形式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的组织,宣传学院的精神风貌和学风建设。

  2.负责撰汇总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及学院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精准、如实为外界呈现外国语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3.负责运营学院官方公众号和学院官网,及时同步院内各项事宜、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全院取得的各项优秀成果等。

  4

  学习发展部

  4

  1.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负责同学们的上课及自习情况考勤,督促全体同学自觉主动学习。利用教学楼小黑板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举办知识竞赛、学习沙龙、学习经验分享会等,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各类知识讲座、报告会等。

  3.开展课堂笔记、读书笔记评选活动以及有利于学生学业发展的特色活动,在无形之中让同学们养成多读书、多记录、爱学习的习惯。

  4.关注考研、四六级英语考试等各类文化考试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5

  文体活动部

  4

  1.负责传达学院和学校下达的晚会及才艺比赛通知,筹备各种才艺比赛和晚会。为外国语学院学生的日常生活增添更多色彩,提高学生能力,全面发展学生素质。

  2.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开展大量的形式活泼、内容多样、意义深远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将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的体育活动介绍给大家,使其在校内推广发展起来。

  6

  权益服务部

  4

  1.服务师生,做好失物招领相关工作,及时宣传学校内相关权益活动,同时负责举办权益维护、权益面对面等系列活动,在学院内部营造良好的权益服务氛围。

  2.及时组织、参加校院权益交流会,加强与班级同学的沟通交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各种渠道,汇总学生生活中关于学院内政策、物业、餐厅、浴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回复学生处理结果。

  7

  创新实践部

  4

  1.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假期挂职锻炼活动,开展创新实践类活动。

  2.定期面向学院学生,组织开展各类创新性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积极落实期中及寒暑假社会实践的准备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寒假和暑期社会实践的评比和总结工作。

  3.定期对学院学生进行思维创新培训,搜集创新实践类比赛信息,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积极开展实践内容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同时与各部门保持密切配合,共同致力于创新创业赛事的发展。

  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栾浩宇

  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50/197

  2

  张娣

  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22/197

  3

  张楚楚

  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42/197

  4

  孙一诺

  预备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4/197

  5

  梁义卓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26/170

  6

  周泽千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20/170

  7

  王依冉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8

  赵元琪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46/197

  9

  李珂璐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27/170

  10

  朱新敏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14/69

  11

  王彤羽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12

  李婧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2/197

  13

  邢智浩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7/29

  14

  庞紫月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13/170

  15

  王迎秋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16

  张玉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44/197

  17

  刘星宇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14/170

  18

  卞雪婷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3/30

  19

  王永杰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20

  赵梦瑶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51/197

  21

  夏煜森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8/29

  22

  闫雪莹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1/30

  23

  彭秀清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24

  郑书琳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7/197

  25

  黄筱晶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3/170

  26

  庞珺瑜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16/170

  27

  程诗琦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选聘要求

  1.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席团、各部长均须为2020级学生。

  2.政治面貌必须为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

  3.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工作积极,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心学生工作,甘于奉献,乐于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观念。主席团竞选需班内民主投票过半(仅竞选部长无需班内投票)。

  5.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6.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认真,努力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学习成绩、近一个学期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前30%,学业无不及格情况。

  二、录用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选聘,择优录取。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参与我院2023届学生会竞选者将个人竞选材料交至学院团委。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团委按照选聘条件对竞选者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

  3.综合考察。学院党委、团委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者综合考察。

  4.人选确定后向全院师生公示,接受监督和意见反馈。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经校团委、院党委和院团委同意,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采取先预选后正式选举的办法产生。预选采取差额选举,正式选举采取等额选举。

  二、2023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后,报大会主席团审议,再提交各代表团会议表决通过,由各代表团分别进行差额预选。根据预选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预选时,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各2—3名;大会正式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会议表决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确定。已提名为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票一律用黑色、蓝黑色或蓝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对候选人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的不做任何记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一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画“○”。画其它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为无效。

  五、预选和正式选举时,所选的人数分别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整个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选举时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者方可当选。

  七、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不能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作缺席处理,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八、正式选举设投票箱,监票人员当众封箱,清点人数,按数发票。投票开始时,先由主席团成员投票,随后,其他代表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投票。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统计票数。总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有效;总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无效。预选时各代表团参照执行。

  九、正式选举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向全体代表宣读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公布选举结果。

  十、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9月28-29日,外国语学院于西校区1#A112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超,团委书记孙哲,辅导员马龙建,校学生会主席王瑾出席会议,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各学生组织、社团、班级代表共128人积极参与其中。

  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2022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审议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修订案;

  (四)选举产生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YChJ9Lhj9cdybXuKtYlx9Q

  

  

  

  

  八、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品学兼优,热爱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同学的拥护、信任;

  4.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系学生群体,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如实反映学生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根据《聊城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加大会的学生代表由学生组织骨干和非学生组织骨干组成,名额分配约128人。大会代表由基层班委会自下而上推荐,以学生组织为选举单位进行民主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办法选举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和党委批准。学生组织各部门通过推荐制,按照学习态度认真,工作认真负责的原则推选,每部门推荐1名成员;各班级采取推荐制进行选举,选举的学生代表中,要求非学生组织骨干占约60%比例,学生组织骨干占约40%比例,并征求班内同学意见,支持率超过50%,方可推荐,每班级3名。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支持引导学生会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加强与广大同学的交流,切实服务我院同学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评议组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指导老师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会时间定于每学期最后一个月。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的内容包括个人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学生骨干的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五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结果应用。评议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考核评价、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入党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条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孙哲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聊城大学学生会秘书处邮箱lcuxsh@163.com反映

  (审核 孙哲)